申请再审的期限

作者:张辉律师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发布时间:2023/11/14 16:22:20 点击数:
导读:申请再审期限是六个月。以下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

申请再审期限是六个月。以下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温馨提示:当您的官司遇到危机,维权的世界里徘徊迷茫时,请拨打律师咨询热线:139-1168-6980,本律师团队倾心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须知 下一篇:申请再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