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侵犯小股东权益之全资子公司增资

作者:张辉律师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发布时间:2023/11/14 16:38:28 点击数:
导读:A、B、C各出资1000万成立了甲公司,各占33.33%股权份额,公司成立后,事实上由A控制甲公司的运营,甲供注册地在上海。后来大连有业务,于是A、B、C决议,由甲公司在大连设立全资子公司乙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乙公

ABC各出资1000万成立了甲公司,各占33.33%股权份额,公司成立后,事实上由A控制甲公司的运营,甲供注册地在上海。后来大连有业务,于是ABC决议,由甲公司在大连设立全资子公司乙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乙公司运营一段时间后开始盈利,且非常可观,每年能盈利1000万元。这1000万元扣除相应的公积金后,利润900万应当由甲公司分得红利。而甲公司分得红利后,进一步把改利润分配给ABC三人平分。后来ABC三人形成了AB为一方,C为另一方,逐渐产生矛盾。于是甲公司作为乙公司股东做出决议,决定对乙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进D作为投资股东,投入900万,这样一来,对于乙公司来说,甲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D的股权比例为90%。分红比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利润也是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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