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优缺点

作者:张辉律师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发布时间:2024/6/6 7:48:47 点击数:
导读:有些时候我们在诉讼案件之中虽然已经委托了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但是我们不敢确信其会为我们打赢官司,这时候有一种风险代理可以给我们选择,风险代理最通俗的意思就是打赢官司再向支付律师代理费。那么风险代理是什么

有些时候我们在诉讼案件之中虽然已经委托了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但是我们不敢确信其会为我们打赢官司,这时候有一种风险代理可以给我们选择,风险代理最通俗的意思就是打赢官司再向支付律师代理费。那么风险代理是什么意思?

一、风险代理的含义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二、风险代理的区别

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

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

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三、风险代理的对比

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二是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三是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四是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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