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种类

作者:张辉律师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发布时间:2024/6/10 18:08:13 点击数:
导读:一、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类型。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子公司与在公司有直接或间接利益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是指发起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控制的公司。关联

一、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类型。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子公司与在公司有直接或间接利益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是指发起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控制的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法律概念,尤其是在公司并购中,它涉及到财务监管、信息披露、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一系列法律环境问题。19924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称关联交易为关联交易,并将其列为重大交易。该法规定,交易必须按照程序披露,还规定若干关联交易可以豁免。财政部199752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规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将被视为关联方;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被一方控制,他们也将被视为关联方。这里的控制是指一个企业的财务决策和经营决策,它可以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受益;所谓重大影响是指参与企业财务和商业政策决策的权利,但它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2.类型。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8条根据不同的交易内容列出了11种关联交易: (1)购买或销售产品; ()买卖商品以外的资产;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形成的贷款或股权基金; (7)担保和抵押; ()管理合同; (9)研发项目的转让;(10)许可协议;(11)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

此外,关联交易可以从以下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根据交易对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关联交易可以分为轻微关联交易、普通关联交易和重要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关联交易可以分为企业之间的交易、企业与关键人员之间的交易等。根据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可以分为市场价格交易、协议价格交易和优惠价格交易;根据交易是否合法,关联交易可分为合法交易和非法交易。

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侵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

由于关联方交易是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方交易相互了解,相互信任,问题容易协调解决,交易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这对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时筹集资金,降低投资机会成本,提高营运资金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无疑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关联交易也存在许多问题。

我们应该看到,关联交易中存在许多不平等交易和虚假交易,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甚至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不平等关联交易故意操纵公司业绩,配合不法分子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这种违背诚信原则的关联交易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不正当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公司及关联方进行不公平的资产交易。在全球并购趋势中,不公平的资产交易大量存在,这种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已多次成为收购方掠夺和吞并少数股东利益的一种隐蔽手段。

2.大部分股东挪用上市公司配股所得资金,或拖欠公司款项而不予赔偿。上市公司配股所得资金应当按照配股指令使用,但部分资金被控股公司挪作他用。在本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也存在母公司拖欠本公司款项而未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情况,且该款项在本公司账簿中早已反映为应收款项。这些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将不可避免地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多数股东的债务由公司的债权抵消。在民法理论中,债务混淆是指因债权人和债务人一体化而产生的债务消灭。然而,上述行为将大股东与公司混为一谈,明显违反了股东与公司相互独立的原则,也肯定侵犯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应有收益。

4.大多数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掠夺公司的利润。由于许多公司依赖于行业内的大股东,大股东可能会利用他们的投票权,以高价出售原材料或低价购买成品,甚至攫取投资前景良好的项目,从而掠夺公司的利润。这种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给大股东带来了额外的利润,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

5.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进行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员工或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和市场管理者利用其职位和地位,获取尚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披露信息,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的行为。在公司的经营中,关联交易肯定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大多数股东都处于先获取信息的有利地位。知道关联交易何时发生以及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可能会导致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甚至少数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故意操纵公司利润,导致公司业绩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从而实现内幕交易的证券欺诈活动。

法律的价值目标应该是正义和利益,二者不可偏废。在不公平关联交易中,公司人格绝对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成为大股东滥用其支配地位的保护伞。从利益的价值来看,资本多数决制度无疑是有益的。滥用该制度导致的一些不公平关联交易甚至具有经济利益,但股东平等应体现公平平等和实质平等。虽然股东平等原则并不禁止股东之间因股份数量不同而导致的不平等结果,但基于公平的理念和对实质平等的追求,它禁止了那些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公平待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使少数股东承担了不应有的不平等。因此,基于正义的价值,法律不应该允许资本多数决制度在关联交易中被滥用而导致不公平,而应该对其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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